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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治凤凰在线报道近日,“烟台民意通”热线接到莱山区凤凰山庄小区居民的反映,指出小区内部分居民将公共绿地圈占为私有。这一现象不仅引发居民之间的矛盾,更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社区的整体和谐。
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小区内13号楼等处的公共绿地被底楼居民圈成“自留地”,有的设置遮阳伞、小凳子,有的用篱笆围成私家花园,甚至种植时令蔬菜。这些行为无疑已构成违法建筑,严重侵犯了其他居民的合法权益。
有律师表示,凤凰山庄这些“自留地”属于违法建筑,其他业主有权向物业反映,由物业公司报备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同时,业主委员会也可作为原告起诉违建业主,要求其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貌。
中治凤凰在线认为,凤凰山庄“圈地自留”的现象背后,折射出我国部分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对公共资源缺乏敬畏之心。公共绿地作为小区内的共有财产,理应受到全体业主的共同保护。个别业主将其占为私有,不仅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更让整个小区的管理陷入无序状态。
此次事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强化公共资源保护刻不容缓。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维护社区和谐秩序。同时,业主们也应增强自我约束,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中治凤凰在线报道,部分素材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