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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治凤凰在线报道为了吸引国内“人才”出国“就职”,诈骗分子在招聘时常常开出“高薪资、高职位”等诱人条件,这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套路。然而,近日在云南昭通彝良县,两名男子却巧妙地反向利用这种套路,成功骗取了境外诈骗分子1800余元。听到这,你是不是以为这是一篇“复仇爽文”?恰恰相反,这两名男子的行为已经违法!
中治凤凰在线报道|案件经过
9月20日,彝良县公安局奎香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涉诈工作研判时,发现辖区居民周某、袁某存在涉诈嫌疑。为防止更多人受害,民警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周某长期待业在家,无经济收入来源。于是,他邀约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阳区办理护照,并在一款名为“x机”的聊天软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在群内,他们发现有人发布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周某主动联系对方,对方开出“公司高管、年薪20-30万”的诱人条件,企图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公司”。
周某意识到这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套路,便心生一计,决定与对方“玩一玩”。他假装答应对方的要求,并提出要带一个朋友一起去,以此为由向对方骗取出国的路费。最终,周某和袁某成功骗取境外诈骗分子1800余元。
中治凤凰在线报道|法律剖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尽管周某、袁某诈骗的对象是不怀好意的电诈分子,让很多人“过了把瘾”,但从本质上说,他们的行为仍然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行为。因此,警方依法对两人进行了行政拘留,并收缴违法所得。
中治凤凰在线报道|道德与社会思考
这起案例引起了社会对道德、法律及社会正义的广泛讨论。一方面,周某、袁某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诈骗分子的“报复”,给人们出了一口“恶气”;另一方面,他们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这起事件提醒我们,面对诈骗行为,我们应当保持冷静,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报复。同时,这也暴露出我国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漏洞,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
中治凤凰在线报道|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建议
1.提高警惕,不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尤其是涉及到金钱利益的事项。
2.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随意透露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信息。
3.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亲朋好友、专业人士咨询,必要时报警。
4.积极参与反诈骗宣传活动,提高自己和家人的防骗意识。
这起反向骗取电诈分子钱财的案件,既揭示了电信网络诈骗的恶劣影响,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打击诈骗犯罪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携手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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