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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治凤凰在线网报道2024年10月29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舒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上诉一案。这起案件背后,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对醉驾肇事“顶包”行为的深度剖析,引人深思。
中治凤凰在线网报道|案情回顾:醉驾肇事致人死亡,丈夫让妻子“顶包”
2023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舒某某与他人饮酒后回家中休息。次日上午7时30分许,醉酒的舒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息烽县小寨坝镇龙泉大道干沟桥路段,撞到行人陈某某和万某某母女,造成陈某某死亡,万某某受轻伤。
事故发生后,舒某某拨打110报警电话及120急救电话,但未表明自己为驾驶人,反而让妻子代某冒充肇事驾驶人配合公安机关现场处理。这一行为,无疑加重了舒某某的罪行。
中治凤凰在线网报道|法院审理:一审获刑二年,二审正在进行
息烽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舒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舒某某还存在肇事后逃逸的行为。鉴于舒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舒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舒某某提出上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舒某某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辩解意见,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
中治凤凰在线网报道|深度剖析:“顶包”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影响
从法律角度来看,舒某某让妻子“顶包”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包庇罪是指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舒某某的行为无疑加重了自己的法律责任。
从社会角度来看,“顶包”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司法公正。这种行为助长了醉驾肇事者的侥幸心理,使他们认为可以逃避法律责任。同时,对受害者家属来说,这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和伤害。
舒某某案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深刻的反思,更是对醉驾肇事及“顶包”行为的严厉警示。我们期待法院二审能够作出公正的判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希望这起案件能够为广大驾驶员敲响警钟,时刻牢记法律的红线,珍惜生命,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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