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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治凤凰在线网报道
近日,一则关于多人工资被折换成购物卡,且使用受限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这种新型支付方式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法律盲区?
中治凤凰在线网报道|事件回顾:工资变购物卡,消费受限
日前,有网友爆料称,自己和其他多名员工的工资被折换成购物卡,而这种购物卡只能在郑州新田360广场国贸店使用。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种购物卡在使用时受到诸多限制:每月仅一天可以使用,一次消费不能超过300元。甚至有人拿到了数万乃至数十万元的购物卡,却因为种种限制而无法使用。
据知情人士张女士透露,单位并未发放工资,而是给了她一张购物卡,金额高达数十万元。然而,当她想要使用购物卡消费时,却发现诸多不便。
中治凤凰在线网报道|商场回应:限制消费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针对这一事件,新田360广场国贸店的工作人员回应称,购物卡确实存在消费限制,使用时间为每月1日,每次消费总额控制在一定金额内。此外,每月可消费的商家也有所限制,均为合作商家,具体名单会在每月1日公布在一楼服务台区域。
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购物卡消费人群较多,如果一个人消费过多,可能会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权益。因此,建议大家每月1日慢慢消费。
中治凤凰在线网报道|律师解读:购物卡支付工资涉嫌违法
对于这一现象,律师表示,购物卡属于法律上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如果商场未公示相关信息,限制消费额度、门店和时间,则涉嫌违法。
此外,企业以购物卡等非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已经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治凤凰在线网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举报、仲裁、诉讼
针对此类事件,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同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早在2023年6月,就有消费者爆料称工程款被抵换成96万元的购物卡,在刷卡消费时受到限制。郑州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多起投诉,并对商场进行处罚,督促其增加可使用门店。
中治凤凰在线网报道|反思:购物卡支付工资背后的法律盲区
购物卡支付工资这一现象,反映出我国在预付卡管理、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法律盲区。一方面,企业以购物卡形式支付工资,规避了货币支付的责任,给劳动者带来诸多不便;另一方面,购物卡消费限制过多,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为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预付卡市场的监管,规范企业支付工资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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