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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新闻活动、强化纪律制度的执行,根据上级部门指示要求,现特重申如下规定:
1、凡从事各行业采访报道、社会舆论监督等新闻活动的我刊、网工作人员,需经我刊、网报备后,持我刊、网签发的介绍信(盖部门章无效)、工作证方可从事以上各项活动;
2、凡内部相关协议条款、涉外的相关合作协议的签订,须报总社审核后,由主要领导签字,盖“中治凤凰在线线”公章(盖部门章无效),方可生效。
凡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相关行为,一律视为违规非法行为,一切后果自负,并移交相关部门惩处。
中治凤凰在线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新闻热线:400--119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