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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网 记者虎苗 通讯员江海涛
近日,盐池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顺利通过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检查复验,被继续确认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该局已连续三届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
自2015年被授予“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殊荣以来,盐池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多年如一日,始终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优质经营服务和企业文化建设,狠抓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素养训练,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严格落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项要求。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文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棋牌及趣味活动,丰富职工文化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时时刻刻与文明相伴、以文明示人。同时以“周五有约”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进社区,对道路垃圾、小广告、楼道杂物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向居民群众发放问卷,讲解文明城市创建知识要点及重要意义, 提高居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认知率和参与率。在此基础上,该局牵头与公检法、教体委等部门联合成立“劝阻青少年吸烟法治工作室”,加大新型烟草制品打击力度,从严构筑防范未成年人吸烟防护网,从而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落实到方方面面,形成全员共同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浓厚氛围,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责任编辑:芦丽芳